我市全面完成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三普复查工作 实地调查不可移动文物2951处 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191处

2024-12-20 09:48   韶关日报   韶关日报记者 文静 通讯员 卢明轩 赵玉婷

记者日前从市普查办获悉,截至12月上旬,我市已全面完成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三普复查工作。自今年3月全面启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以来,全市共实地调查不可移动文物2951处,其中复查三普不可移动文物2760处,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191处,三普复查率100%。文物普查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  

文物普查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文物事业立足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中央部署开展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是新时代加强文物保护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十四五”期间文物工作最大规模的保护行动。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工作部署及广东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工作安排,我市认真开展普查内业准备,全力推进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工作,成立了市县两级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精心组织,强化保障,制定并印发了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和宣传方案,组建了11支以文博单位力量为主、第三方技术服务为辅、乡(镇、街道)文化站和村委干部配合的调查队伍,筹集普查经费320万元,采购各类普查设施设备,积极参加国家和省普查办组织的文物普查培训,组织承办了广东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粤北片区培训,高标准完成了始兴县省级普查试点工作,全力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在历时5个多月的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工作中,全市普查队员不畏艰难险阻,克服复杂地貌、蚊虫叮咬以及各种恶劣天气等困难,跋山涉水、夜以继日地开展实地调查,对全市三普登记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对新发现的文物线索进行调查登记,全面摸清全市文物家底。  

为加快推进我市实地调查工作进度,提升普查数据质量,市普查办前后两次召开全市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工作推进会,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并组织市普查办普查指导组到实地指导各县(市、区)调查队开展实地调查工作,还邀请省普查办专家对各地实地调查以及填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遇到的问题进行专题辅导答疑,确保普查数据客观、准确、全面。  

接下来,市普查办将持续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后续工作,组织对实地调查采集数据进行整理、审核、录入,对各县(市、区)普查资料和信息数据进行实地检查,及时解决普查队实地调查中的困难和问题,并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建立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普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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