浈江一男子违规燃放爆竹被拘5日

2020-01-25 14:48  

浈江一男子除夕日违规燃放 烟花爆竹,结果被警方行政拘留5日。


1月24日(除夕)17时30分许,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新韶派出所接“红袖章”巡防人员举报,称在韶关市浈江区新韶镇石山村委某村有人燃放爆竹,请警方处警查处。





接到报警后,新韶派出所同市公安局禁燃管控巡逻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发现,该住房附近水泥路面上还有很多爆竹燃放后的红色碎屑。


经查,燃放爆竹当事人为该村村民钟某成(男,64岁,浈江区新韶镇人)。处警民警依法将钟某成传唤到新韶派出所办案区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询问,钟某成对其违规燃放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他称过年想营造点氛围就燃放了爆竹,事后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感到非常后悔。


目前,钟某成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被浈江警方依法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浈江警方提醒:浈江区已经进一步扩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严禁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浈江警方春节期间派出20余个巡逻组,并联合“红袖章”群防群治队伍加大对烟花爆竹储存、运输、燃放的巡逻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同时也请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发现辖区禁燃区域内非法储存、运输、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主动拿起手中电话,拨打110举报,共同守护好韶城的蓝天碧水和青山,守护好家人的安全。

作者: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魏生革 通讯员 张云飞

编辑:邓婷

责编:曾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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