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7日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曾伊山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编辑:李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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