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署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 “七个一”做好森林防灭火

2021-03-19 10:37   韶关日报  

昨日,国家、省、市相继召开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指示要求,学习借鉴吉林省连续4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经验,全面分析安排部署今年特别是清明期间我市森林防灭火各项重点工作。

全国全省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随即召开。会议强调,清明节将至,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深刻领会国家、省会议精神,按要求采取更加细致、更加严格、更加有效的措施,落实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

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清明节前后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具体抓好“七个一”:要发布一次禁火令,从3月20日起至4月15日,各县级政府要发布清明节期间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要印发一个紧急通知,各地要按照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在会后一天内印发一个紧急通知,部署火灾防控、扑救和火案侦办等各项工作;要完善一次“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责任清单,因人事变动等原因,各县、镇、村要及时调整完善原有的责任清单;要签一份责任书,各县(市、区)与镇(街)、镇(街)与村(居)、村(居)与村民小组签一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责任书;要组织一次警示教育宣传,各地宣传部门要牵头组织应急、公安把已经侦破的违规野外用火和森林火灾案件制作成小视频、宣传简报,在电视、微信等媒体上进行宣传,强化反面教育;要开展一轮督导检查工作,由10个市森防指成员单位牵头,开展交叉检查;要落实建立一个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发布禁火令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重点火险区域的督促检查,统筹发挥好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共同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全力以赴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华旭初,副市长凌振伟和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成单位负责人在市分会场参加会议,会议以视频形式开至各县(市、区)。

文字: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范琳珍

编辑: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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