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积极执行促和解

2021-04-14 15:08  

为尽快追回执行款,

新丰法院的干警们

在休息日里也依旧奔波,

接到申请执行人的来电

便赶紧赶去,忙碌近3个小时,

终于成功调处了

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

已发—— 2019年4月,张某与何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新丰法院依法审理,何某被判决归还张某借款本金59762元及利息、负担案件受理费647元及保全费620元。法院判决生效后,何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新丰法院经查控,发现何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因何某下落不明,遂依法裁定该案终结本次执行。

 “执行法官,您好,我是申请执行人张某,现在和被执行人在丰城派出所……”休息日晚上7点左右,执行法官接到了申请执行人来电,立即和执行干警、法警等赶去丰城派出所。

原来,张某获知何某在清明假期期间已回家,便和妻子带着朋友一起来到何某家中,要求其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何某担心出事,便向派出所报警。

在派出所里,何某仍无给付意愿,一再强调自己欠了很多债务,现在没有偿还能力。听完何某的话后,张某夫妇情绪更加激动,双方就欠款给付事宜一度僵持不下。

为缓和气氛,进一步开展工作,执行法官将何某和张某夫妇带回法院调解室。

“你要是有困难,可以在法院组织下和张某协商,作出还款计划,按照还款计划履行。但是如果你一直拒不履行,我院将对你采取强制措施,那你就将面临司法拘留了。”在调解室里,执行法官向何某释法明理。

听了法官的话,何某依然表示没有偿还能力,不愿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于是执行法官准备制作《拘留决定书》。此时,何某意识到法院要“动真格”了,便赶紧向亲朋好友筹款并表示愿意分期偿还何某借款,希望法官帮忙和张某夫妇再沟通沟通。

经沟通,张某夫妇表示同意何某分期偿还,并主动放弃利息,与何某在执行法官协调下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剩余的款项分24期偿还,由何某从2021年5月起每个月偿还2000元给张某。双方当事人在执行和解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当场,何某将筹措的15000元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支付给了张某。

张某夫妇准备离开时,已接近晚上10点,张某感激地说:“真的很感谢你们,今天加班到这么晚帮我处理案件,辛苦你们了。”

“不用客气,为群众解决烦心事、忧心事是我们应该做的。”新丰法院干警回答道。

作者: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何立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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