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冯国华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1-08-07 15:07  

(2021年8月6日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冯国华请求辞去韶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冯国华辞去韶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韶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编辑:李建群

相关阅读

评论区

暂无评论,速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