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但有些人明明有钱就是躲着不还,
甚至恶意规避法院执行,
这些人通常被称为“失信被执行人”,
也就是俗称的“老赖”,
他们的行为给社会诚信体系
以及司法权威都带来极大挑战。
为此,最高院于2013年
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
由各法院将“老赖”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
给失信者戴上“拒执金刚箍”,
进一步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
有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旦被纳入“失信黑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的生活将受到不小影响,
高铁飞机不能坐
高档酒店无法入住
想要贷款也贷不到
……
身为被执行人的刘某、周某
就曾面临上述“窘境”
期间,他们遭遇了什么?
最终,他们作出了怎样的改变?
详情请收看本期以案说法
《一处失信 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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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韶关中院 韶关广播电视台
编辑:蓝洁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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