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燃放烟花致人伤 赔偿责任谁来担?

2023-01-09 16:16  

 佳节将至,不少大人和小朋友都喜欢燃放烟花爆竹为节日增添喜庆的氛围。但需要注意的是,燃放烟花爆竹具有一定危险性,稍不注意就可能会误伤自己或他人。近日,始兴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燃放烟花引发的身体权纠纷案件。

  2021年2月11日(农历大年三十)晚上,官某甲携带烟花来到始兴县某乡镇广场准备燃放。其间,在附近玩耍的官某乙在未经官某甲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点燃烟花,射中了正在广场跳舞的朱某的眼睛。事发后,朱某多次前往医院住院治疗。经审理查明,朱某因本次事件损失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7.15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官某甲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知晓烟花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具有危险性,燃放时应选择远离人群的地点,但被告官某甲却选择将烟花带到人群众多的广场进行燃放,显然对烟花燃放地点的选择未尽到合理的审慎义务,其对此存在一定的过错。被告官某乙,其于事发时将近10周岁,理应具有基本的安全意识,知晓烟花燃放不当会对他人造成损伤,其在未经官某甲许可的情况下对烟花进行燃放,其系直接侵权人,对朱某的损伤应负主要过错责任。结合两人过错程度,法院依法判定官某甲对朱某的损伤承担30%的赔偿责任,其应向朱某赔付2.15万元,扣减已经赔付的1.2万元后官某甲还应向朱某赔付9000余元;剩余70%的损失5万余元由被告官某乙负责赔偿。

  另因本案事发时被告官某乙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告官某乙应赔付的金额应由其监护人承担。

  声声爆竹响、朵朵绚烂烟花的绽开,确实会给新春佳节增添热闹和欢乐,但大家一定不可忽视其危险性,一定要在可燃放区域内进行燃放,严格按照操作说明进行燃放,并一定要远离火源、远离易燃易爆物、远离人群。

来源:南方+(有删改)

编辑:肖声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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