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出台文件着力推动全市党员干部奋力打好韶关高质量发展硬仗后,近日,韶关市纪委监委出台《韶关市纪检监察机关“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护航高质量发展”十项措施》,目的是彰显市委、市纪委监委坚决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为担当者担当、让实干者有为的鲜明态度,推动全市党员干部弘扬“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带动全社会敢想敢干、敢为人先,推动韶关加快高质量发展。
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关键在党员干部。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起步之年,市委发出落实“三大战略”“六大行动”“三大提升”总动员、总部署,发展进入爬坡越坎关键时期。慢走一步,差之千里;耽误一时,落后多年。面对前进道路上的风险考验,躺平没有出路,等待没有前途,唯有敢为才能胜利。
敢于担当作为,既考验干部也考量组织。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浓厚氛围和生动局面。”出台“十项措施”,就是让组织切实为敢作为、敢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有效采取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关爱回访等手段,为敢涉深水者“开绿灯”,为敢破坚冰者“兜住底”,全力支持和鼓励干部“敢为”。
鼓励“敢为”绝非是违纪违法行为的“保护伞”“挡箭牌”,更不意味着纪律“松绑”。坚持在依规依纪依法前提下辨明“错”的性质,实事求是地容错,而不是“一干容百丑”。唯有尽职尽责、开拓创新,才有“容错”的资本。要让“不能说不行、要说怎么办”在韶关蔚然成风,既重视成功,也宽容失误,为敢想的人“鼓足劲”,为敢干的人“加满油”,在韶关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上试出一片天,闯出一条路!
作者:韶纪宣
编辑:张惠娟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