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上门立案暖民心!新丰法院多途径提供便民服务

2021-06-17 16:55  

新丰法院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于近日前往离县城约60公里的沙田镇叶屋村,为耄耋之年的叶老伯提供上门立案服务,让老伯少跑腿,减轻其诉累。

 据悉,叶老伯育有三子一女,现年86岁,因时常和三个儿子闹矛盾,一直一个人独自生活。2017年11月,因赡养费问题,叶老伯诉至法院,要求小儿子小叶每月承担其赡养费,法院经审理依法支持其诉求。2021年1—5月,小叶一直未支付赡养费,故叶老伯于6月5日来到新丰法院咨询申请执行立案事宜。

 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发现,叶老伯提供的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但叶老伯家住的地方离法院近60公里,且其年龄较大,行动不方便。考虑到该情况,法院干警与叶老伯沟通,由其回去先准备相关材料,约好时间地点为其提供上门立案服务。6月7日下午,法院干警来到新丰县沙田镇叶屋村叶老伯家中,核实其身份、指引其填写执行申请材料,当场为叶老伯办理了立案登记等手续。

 为行动不便、立案困难的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服务,只是新丰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诸多便民举措之一。

 据悉,新丰法院着眼群众关切,制定并印发《便民利民措施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提供多类常见纠纷诉讼文书样式、对常见民事案件全部实行诉前调解前置及建立执行案件回告制度等21项便民利民措施,主动回应群众日益多元的司法需求,让群众切身感受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实效。

来源: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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