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纪委监委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对酒驾醉驾问题“零容忍”

2021-11-06 10:01   韶关日报  

“一直以来就是侥幸心理在作怪,总认为自己酒驾被查了是自己倒霉,没有深刻汲取教训,漠视国家法律法规,我真是糊涂啊。”日前,收到乐昌市纪委监委的处分决定后,乐昌市某机关单位干部盛某对自己酒驾行为追悔莫及。  

此前,乐昌市纪委监委对公安机关提供的党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酒驾、醉驾线索经过调查核实,最终确认盛某酒驾行为。  

据了解,乐昌市纪委监委把查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行为作为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重点,积极强化与组织部门、司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深化信息互通,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机制。

在发现党员干部酒驾醉驾线索后,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将线索移送至纪检监察机关,一体推进纪法衔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向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亮剑”,形成强有力的纪法震慑。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涉酒驾、醉驾党员干部、公职人员47人,其中开除党籍7人、开除公职1人。

为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乐昌市纪委监委及时督促案发单位党组织正视问题、直面不足,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议、签订承诺书、案例剖析反思学习等方式,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强对酒驾醉驾行为的防范整治。  

此外,乐昌市纪委监委还切实加大酒驾醉驾问题通报曝光力度,通过曝光酒驾醉驾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引以为戒,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认清酒驾醉驾行为的恶劣社会影响及严重危害性,带头遵纪守法,做到安全文明驾驶。

作者:熊进 谢思敏

编辑:蓝洁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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