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韶关市分行党委切实抓好《条例》学习宣贯工作,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委成员、管理干部、纪检干部,认真学习条文具体内容,让纪检监察干部明确的职责、标准、要求等,进一步廓清认识、加深理解,消除思想上的误区、执行中的偏差,对监察业务工作有一个更加清晰的认识和把握。让管理干部深入学习知晓《条例》规定的监察机关有权管辖的101个职务犯罪罪名,既是监察机关调查职务犯罪的责任清单,也是对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底线要求和负面清单,进一步强化自我约束监督。
下一步韶关市分行将持续做好深入学习贯彻。持续通过“三会一课”加强学习领悟,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确保纪检监察工作依规依纪依法正确行使职权。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牢牢守住《条例》规定的底线要求,以优良作风树立管理党员干部良好形象,持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作者:张澜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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