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稳妥 因地制宜 深入推进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2023-06-28 15:08  

为加快推进我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韶关市财政局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快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以规范治理为切入点,以改革攻坚为原动力,巩固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理顺县乡财政分配关系,充分调动乡镇当家理财、发展经济、培植财源、招商引资、组织收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激发乡镇自我发展动力,健全乡镇自行规范、管理的能力和激励约束机制,推动、保障县域经济和县乡财政持续稳定发展和良性运行。

一、抢先抓早,高位起步改革工作

韶关市财政局于2022年3月启动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作为中共韶关市委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的重点改革任务,市财政局主动靠前,提前谋划,多次牵头组织市县两级财政相关人员开展工作情况摸底,通过组织座谈、实地勘察等方式,了解县级和乡镇在机制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并将具体情况向市委、市政府领导进行专题汇报,为加快推进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高度重视,精心谋划改革步骤

韶关市财政局将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摆在年度地方财政管理工作考核工作的重要位置,由一把手亲自主抓,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推进表和路线图,谋划改革推进步骤,设立工作台账,逐级落实任务分工,基本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主动抓”的工作格局,做到了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在牢牢把握改革节奏的基础上,有条不紊地推进改革步骤。

三、制度先行,合力推进改革实施

市县两级财政部门上下联动,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形成推动改革的合力。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听取基层意见的基础上,印发《关于做好优化乡镇(街道)财税分享机制相关工作的通知》,落实指导各县(市、区)优化乡镇(街道)财税分享机制、制定镇域税收贡献财政奖励政策、明确县(市、区)与乡镇收入划分基数等责任,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迅速布置相关工作,并按月跟踪各县(市、区)改革推进情况。目前,10个县(市、区)已印发制度(方案、意见),均根据县级财力和乡镇(街道)实际状况确定了财税分享或贡献奖励明细条款,共计49条。如新丰县采用“县级预算保障、镇(街)自主安排”的方式,从“保运转”和“差异化分配”两个层面综合考虑,科学设定改革试行年度的镇(街)财力保障资金分配,后续再由县财政局根据下一年度财力预测情况在部门预算编制阶段适时适度调整,打消“后顾之忧”,助力各镇(街)平稳有序开展工作,务实高效推动高质量发展。同时,依据当地在县级财政非税收入方面作出的贡献,建立奖惩机制,综合辖区内矿产资源开发收益、引进项目产生的国有土地出让出租收入等指标,给予“真金实银”的奖励,鼓励各镇(街)扩大招商引资,做大经济总量;另外,根据当年各镇(街)财政非税收入与前一阶段该镇平均水平的比对结果,相应进行资金奖励或扣减。

四、成果初显,坚决确保改革实效

韶关市财政局紧跟顶层设计,全面落实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要求,督导各县(市、区)进一步完善和调整改革方案。截至目前,各县(市、区)基本上做到了合理划分收入范围,收入和财力向乡镇倾斜,适度上移了乡镇支出责任,建立了激励约束机制,因地制宜制定了税收政策,完善了转移支付制度,使得乡镇(街道)事权和财权更加匹配,乡镇(街道)财力得到有效壮大,进一步提高了乡镇(街道)工作积极性,促进乡镇(街道)各项事业的发展。从总体上看,全市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早、推进快、成果好。以南雄市为例,《南雄市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保障和激励方案》实施后,各乡镇共计签约51个项目,签订合同投资额约13.76亿元,有效带动镇域经济发展及当地群众就业,拉动镇域用地需求及税收贡献。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再加劲、再用力,不折不扣地落实工作部署,持续跟踪改革推进情况,全力推动我市完善乡镇(街道)财政体制改革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渐显成效,为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添动能。

作者:通讯员 李敏 邓秀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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